【转】关于开展2024年度吉林大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自设立以来,激发了我校研究生参与学术科研的热情,提高了我校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为我校整体科研实力和学术业绩的提升做出了重要贡献。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校发〔2021〕72号)(附件1)(以下简称《评定办法》),现就2024年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一、评定原则1.坚持“质量为先,创新为要,贡献为主”的原则。对于学术学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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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
【转】关于开展2024年度吉林大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自设立以来,激发了我校研究生参与学术科研的热情,提高了我校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为我校整体科研实力和学术业绩的提升做出了重要贡献。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校发〔2021〕72号)(附件1)(以下简称《评定办法》),现就2024年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一、评定原则1.坚持“质量为先,创新为要,贡献为主”的原则。对于学术学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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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
关于商学与管理学院教育教学督导聘任的通知
根据《吉林大学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校发〔2025〕158号)、“关于开展院级教育教学督导专家聘任工作的通知”及《商学与管理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聘任王珏辉等8位老师为学院教育教学督导专家,自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进行学院本科和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附件:《吉林大学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校发〔2025〕158号)《商学与管理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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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
关于公布吉林大学商学与管理学院2025年校园学术活动开放日考核总成绩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经吉林大学商学与管理学院校园学术活动开放日领导小组审议,现将商学与管理学院2025年校园学术活动开放日考核总成绩以及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具体详情请查看附件。公示期3天。考核成绩合格的同学按照考核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排序;考核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相同时,则按照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如果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与考核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都相同时,则按照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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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
2025吉林大学商学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科发展研讨会顺利举行
7月5日,吉林大学商学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科发展研讨会在长春喜来登酒店召开。参会专家包括: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南京大学商学院名誉院长赵曙明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李垣教授,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吴晓波教授,浙江财经大学校长魏江教授,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武常岐教授,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李新春教授,南开大学商学院张玉利教授,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谢康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张志学教授,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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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
商学与管理学院关于赴新加坡国立大学苏州研究院参加“3+1+1”项目候选人名单的公示
经学生自愿申报,吉林大学商学与管理学院与新加坡国立大学设计与工程学院共同对学生进行成绩审核、英语能力测试和面试,现拟推荐戴若霏等6名学生赴新加坡国立大学苏州研究院参加“3+1+1项目”。学生名单具体信息如下:戴若霏,性别女,2004年6月4日出生,2022级物流管理专业,学号:35222109;耿 好,性别女,2004年6月25日出生,2022级物流管理专业,学号:35222006;马文章,性别男,2004年10月11日出生,2022级物流管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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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
关于开展创新领域培育计划项目招标选题申报的通知
院内各有关单位:根据《吉林大学商学与管理学院学科水平跃升计划》《商学与管理学院优势团队建设计划与创新领域培育计划执行办法》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开展商学与管理学院优势团队建设计划项目和创新领域培育计划项目的通知》工作安排,现确定12个创新领域培育计划项目招标选题(附件1)。请申请人按照招标选题进行申报,如确有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申请书》要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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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
商学与管理学院2025-2026学年经济关注对象民主评议结果公示
根据《吉林大学本科学生经济关注对象认定工作办法》(校发〔2020〕 252号)和《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本科生经济关注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学生申请、民主评议、学院认定等流程,认定结果见附件。公示期自2025年9月11日至17日,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0431-85166130商学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025年9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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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
关于公示商学与管理学院2025-2026学年本科生经济关注对象认定评议小组名单的通知
为做好2025-2026学年本科生经济关注对象认定工作,根据《吉林大学本科学生经济关注对象认定工作办法》(校发〔2020〕252号)的有关要求,学院以年级为单位,成立经济关注对象认定评议小组。详情见附件,若有异议,请与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431-85095587。吉林大学商学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025年8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