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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在本科学生中评选2009年一汽轿车奖学金的通知

时间:2009-12-02      作者:学生工作办公室      点击:

2009年度一汽轿车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奖励范围:

    化学工程与工艺、金属材料、材料成型、机械、测控、电气、管理类的全日制优秀本科生。

    二、奖学金评选的名额和奖励金额:

    奖励名额及等级:“一汽轿车奖学金—红旗奖”设1名,“一汽轿车奖学金—奔腾奖”设15名。

    奖励额度:“一汽轿车奖学金—红旗奖”奖金为每人10000元,“一汽轿车奖学金—奔腾奖”奖金为每人2000元。

    专业设置:

   “一汽轿车奖学金—红旗奖”不设定专业限制;每个学院限报一人。

   “一汽轿车奖学金—奔腾奖”汽车学院4名、机械学院2名、交通学院2名、电气类3名、化工材料类2名,其他专业共2名。各学院可推荐候选人名额为:汽车学院5名、机械学院3名、交通学院3名、电子学院2名、仪电学院2名、化学学院2名、材料学院2名,其他各学院为1名。

    三、奖学金评选的标准:

    推荐获“一汽轿车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志愿献身汽车事业;

    2、刻苦学习,学习成绩优异,并在各自专业学生中学习成绩排名在前10%;

    3、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宽的专业技术相关知识。在各类学校及校级以上层次有关专业、专业基础或基础课的学习竞赛中获二等奖(或名列前三名)及以上者;

    4、本科生在学科领域的研究或在综合性实验课程设计或毕业设计过程中有创新或合理化建议,并得到好评;

    5、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推荐获“一汽轿车奖学金—红旗奖”的学生,除具有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省(直辖市、自治区)、部委级(以下简称省、部级)以上单位授予的“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或在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实践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受到省、部表彰者;

    2、获省、部级以上单位正式组织的学生科技成果竞赛或学生实践技能竞赛一等奖(或前两名)者。

    四、申报说明

    1、本次奖学金申报在“学生事务工作信息采集系统” (http://xsc.jlu.edu.cn:5000/)中进行。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均可以用本人学号登录系统进行申报,由副书记确认后提交到学生工作部。

    2、被推荐学生,要由学生所在院系(部)班主任、辅导员填写推荐意见后,按获奖条件提名;

    3、推荐获“一汽轿车奖学金—红旗奖”的学生,要另附详尽的文字材料(打印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的复印件等)。

    4、申报学生必须提供有关证书、 文章及证明的原件电子版,要求所有材料必须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报(可将所有材料扫描成图片格式,插入同一个word2007文档,然后另存为pdf格式文件,另存为PDF文件需微软官方插件支持,插件下载地址[http://xsc.jlu.edu.cn:5000/pdf.exe])。

    5、《学生事务工作信息采集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

    6、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12月4日上午10:00,逾期系统任务关闭,不再接受申报。

    7、评审结束后,学工部将通知获选学生填写附件申请表。

    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曹欢欢

    联系电话:85168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