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实施目的:为支持我院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工作,培养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增强科研后续力量,2010年继续实施吉林大学管理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
第二条 申报条件:凡我院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讲师及以下职称的教师均可申报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项目参加人需有一名具有教授职称的我院教师做指导。
第三条 资助额度:0.3万元,受资助者必须保证经费严格用于与本课题研究直接相关的各项支出。经费使用范围:国内科研差旅费、论文版面注册费、资料费、网络通讯费。
第四条 青年基金项目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人须填写《吉林大学管理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评审书》。
(二)评审以申报人论证答辩、评委评议和打分排序的方式进行。
(三)院学术委员会根据答辩情况确定资助对象。
第五条 青年基金项目每年组织评审一次,每次立项5项,重点支持基础性研究项目。
第六条 青年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资助经费一次下达。项目实施期间原则上不能申请学院其它科研经费资助。受资助者只能获得一次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的资助
第七条 项目成果为论文,须有3篇以上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项目成果为研究报告,须附有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的采用意见或证明材料。项目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吉林大学管理学院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管理学院
201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