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吉林大学相关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制定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原则
1. 坚持公平至上原则
按照教育部及我校博士招生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考核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监督检查,强化信息公开,确保考核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2. 坚持质量优先原则
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科学制定考核方案,科学设计考核内容,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招生专业及导师
学院所有专业均实行“申请考核制”,由于部分导师已经招收直博生,部分导师拟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因此不再接收“申请考核制”考生(定向或少民除外)。博士招生计划有限,考生在报考前,务必要与拟报考导师取得联系,确定拟报考专业和拟报考导师是否有招生计划,征得拟报考导师的同意后再报考。如下为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及导师情况: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指导教师 |
招生计划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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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4 金融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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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金融市场 |
丁志国 |
1 |
已招收1直博 |
宋玉臣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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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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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艾莲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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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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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9 数量经济学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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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宏观经济计量分析 |
金成晓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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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春雨 |
1 |
仅招硕博连读 |
隋建利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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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明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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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创 |
1 |
已招收1直博 |
张小宇 |
1 |
|
刘汉 |
1 |
|
刘达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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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超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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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微观经济计量分析 |
孙巍 |
1 |
仅招硕博连读 |
王林辉 |
2 |
|
张纯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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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金融计量分析 |
方毅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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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数理经济学与博弈论 |
张屹山 |
2 |
已招收1直博 |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
7 |
|
01管理科学 |
田硕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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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
樊雪梅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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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于宝君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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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邱长波 |
1 |
|
陈海涛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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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信息系统与数字化变革 |
陈太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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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质量管理与质量大数据研究 |
顾穗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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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0 工商管理学 |
28 |
|
01创业管理 |
蔡莉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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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秀娥 |
1 |
仅招硕博连读 |
李雪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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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苗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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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数字创业 |
单标安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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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创业与国际管理 |
马鸿佳 |
2 |
已招收1直博 |
董保宝 |
1 |
|
04创新与战略管理 |
田虹 |
1 |
|
辛本禄 |
1 |
已招收1直博 |
姜红 |
1 |
已招收1直博 |
张公一 |
1 |
|
马丽娜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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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安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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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技术创新与技术管理 |
卢艳秋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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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玉申 |
1 |
仅招硕博连读 |
07组织行为与人力资源管理 |
赵静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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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桂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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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弘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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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其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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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营销管理 |
金晓彤 |
1 |
仅招硕博连读 |
徐颖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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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晓伟 |
1 |
已招收1直博 |
09财务管理、税务管理与资本市场 |
杨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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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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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财务管理 |
刘柏 |
1 |
|
林煜恩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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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会计信息系统 |
李清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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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00 信息资源管理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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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数字信息资源管理 |
李贺 |
1 |
仅招硕博连读 |
张海涛 |
1 |
|
王晰巍 |
1 |
|
郑荣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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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信息资源管理与数字图书馆 |
黄微 |
1 |
|
马捷 |
3 |
已招收2直博 |
郭宇 |
1 |
已招收1直博 |
03 信息资源管理与档案数字化 |
邓君 |
1 |
|
张卫东 |
1 |
|
三、考生申请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
5.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要求及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7. “申请考核制”考生(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且获得时间须为2017年1月1日之后: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
(4)GRE成绩达到300分及以上(新)。
(5)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6)WSK(PETS-5)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7)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8)通过学院组织的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具体考核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选拔录取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 《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一份(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本人自述”栏及承诺人签名均由考生本人手写)。
2. 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书”(附件1)。
3. 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
4. 考生(含军人)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5. 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6. 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或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7. 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http://www.cdgdc.edu.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8. 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9.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0. 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1. 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12.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论文概要)。
13.《吉林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一份(签名为考生本人手写签名, 附件2)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信息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以上材料需于2024年12月25日前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以“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姓名”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3881993112@qq.com。同时,将对应纸质材料邮寄至吉林大学商学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截止时间前未能按通知要求发送全部材料者不计入报名序列。
收件人:付老师
收件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东荣大厦A507室(商学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5166139,0431-85095209
(二)资格审核
学院成立若干“资格审核小组”,确定资格审核标准和进入综合考核的比例,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根据考生的外语水平、学习成绩、硕士论文、参与科研、发表论文以及获奖等情况,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三)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1. 考核方式
吉林大学商学与管理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将以线下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2. 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包括学术水平考核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照在所报考导师考生中的综合考核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学术水平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3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3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40分,合格分数线分别为18分、18分和24分,在考核中,任何一项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都不予录取。
五、工作安排
1. 2024年12月22日前,报考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须登陆吉林大学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zsb.jlu.edu.cn/)。网上交纳报名费人民币200元,报名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硕博连读考生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另行通知。直博生不需报名。
2. 2024年12月25日前,提交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
3.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同时,学院将组织考生进行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不能按时参加考核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4. 综合考核结束后,学院网站将公示吉林大学商学与管理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3天。
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和吉林大学商学与管理学院网站(http://sg.jlu.edu.cn/)以获取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相关信息,学院考试的各个环节以学院通知为准,请考生自行上网查看。
六、其他相关事项
1. 考生如有任何问题,可致电咨询商学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学院咨询电话:0431-85166139,0431-85095209。
2. 考生如对考核、录取结果有质疑,可在考核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学院纪委电话:0431-85167670,邮箱:fengshuo@jlu.edu.cn。如对学院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提出申诉,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查处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431-85166371;学校监察处电话:0431-85167467。
七、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商学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本办法由商学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31-85166139, 0431-85095209。
吉林大学商学与管理学院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