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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给予部分超期研究生按退学处理的公告(二)

时间:2025-04-17      作者:      点击:

相关研究生同学: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校发﹝2024﹞132号)及《关于开展超期研究生学籍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拟对超期研究生进行学籍清理,针对超期失联研究生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为30天,公告无异议后,按退学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培养单位联系,甄老师:0431-85166891;裴老师:0431-85095922。

失联超期研究生名单如下:

  

2015241039 2015级 工商管理 博士
2014241005 2014级 管理科学与工程 博士
2012251021 2012级 数量经济学 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