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25〕294号)的有关要求,我院组建了2025-2026学年度本科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办法》制定了本院国家奖学金评选规则及工作流程。现结合我院各年级、专业情况,经学生本人申报、资格审查、现场答辩、评委投票,并制定初选名单。初选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2026年10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0431-85095587
商学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