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2023学年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相关要求,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上报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按照附件办法实施学年奖学金评选和净加减分工作。其中原管理学院2020级和2021级参照附件1和附件2执行,原商学院参照附件1和附件3执行。若有异议,请与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电话:0431-85166130
附件1:商学与管理学院2022-2023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办法.docx
附件2:商学与管理学院2022-2023学年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净加减分办法.doc
附件3:商学与管理学院(原商学)2022-2023学年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净加减分实施办法.xlsx
吉林大学商学与管理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