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发〔2019〕382号)《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评选办法》(校发〔2019〕383号)和《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校发〔2019〕384号)的有关要求,学院定于近期开展2023届毕业生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根据学校下达的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指标,按学校相关要求进行了名额分配,详见《商学与管理学院(原管理)2023届毕业生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1),《商学与管理学院(原管理学院)2023届毕业生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指标分配》(附件2),《商学与管理学院(原管理)2023届毕业生学年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净加减分实施办法》(附件3),《商学与管理学院(原管理)2023届毕业生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组评小组成员名单》(附件4)。现将以上材料予以公布。
商学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