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2022学年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相关要求,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上报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按照附件办法实施净加减分工作。请同学们查看附件1的各项指标,按照个人情况填写附件2的申报表,提交材料时将申报表放在最上后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可)于9月30日上午11点前交给本班学习委员。
请各班学习委员收好本班材料后,于9月30日下午4点前交给以下同学。
19级 李菲阳 18769836616
20级 潘婷 15348609422
吉林大学商学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