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吉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开始对2006年以后立项的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同时受理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鉴定申请。有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1、检查范围
2006年以后列入吉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的在研项目(名单见附件)。
2、中期检查要求
(1)合同期内在研项目,提交中期检查报告。
包括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阶段性成果、成果应用及转化、计划鉴定验收时间等。
(2)已鉴定验收的项目,提交鉴定验收项目成果应用去向报表.
已鉴定验收项目的成果应用去向、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及效益等,包括获得专利、论文、推广应用、产值利税、阶段性成果等情况。
(3)拖期项目除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外,一并提出计划鉴定验收时间安排。
(4)项目研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3、中期检查时间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务必于10月16日前将本单位中期检查报告电子版和书面稿报送社科处。
二、结项鉴定工作
吉林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到期应结项项目负责人请准备并提交结项初审材料,包括原立项合同书复印件一份、结项成果一份,于10月20日前直接上报省科技厅,经科技厅初审通过后统一组织鉴定工作。
省科技厅联系人:欧海杰 电话:88975471
吉林大学社科处联系人:王浩友 电话:85166117
E-mail:wanghaoyou@jlu.edu.cn
附件:1、2009年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
2、吉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格式
社会科学处
200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