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校发〔2025〕158号)、“关于开展院级教育教学督导专家聘任工作的通知”及《商学与管理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聘任王珏辉等8位老师为学院教育教学督导专家,自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进行学院本科和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
附件:《吉林大学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校发〔2025〕158号)
《商学与管理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